【智慧財產權】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提供「教師授課著作權錦囊」之宣導資料,請轉知學校教師參考使用,以提升教師正確著作權觀念。
一、
近年來因科技進步,課堂教學素材多元化,
教師在學校授課或製作教學教材時,
除有符合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5條規定之合理使用情形外,
皆應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方屬合法利用著作。
二、
旨揭宣導校園著作權宣導資料,請參閱該局網站(網址:
ht
tp://www.tipo.gov.tw/
,取得路徑:首頁/
著作權/著作權主題網/著作權知識+/校園著作權/
教師授課著作權錦囊),並於相關活動時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