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部同學(四技、二技、七技4~7年級)家裡「未」持有低收、中低收、特境及身障手冊等公家機關開立之證明文件,但『家庭年所得低於90萬以下』之學生,可申請「弱勢助學金」,申請說明請參閱公告檢附之『弱勢助學金申請要點』。
♦上述2項紙本申請資料請用迴紋針固定(請勿裝訂),於113年9月24日16:00前親送或郵寄至生輔組(中正大樓1樓)。郵寄者請確實填寫收件單位為生輔組且註明【辦理弱勢學生助學金】,並以掛號(或限時掛號)交寄,依郵戳為憑。此補辦日期為最後補辦期限,請同學務必把握申請時間以免逾期無法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