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掃除自檢注意事項
1. 日期:(請在規定時間內打掃)
2. 適用區域:班級教室、專業教室、特別教室。(依系分配)
3. 打掃重點:教室內、外
(1) 教室內:
A.基本清掃:窗台(窗框、窗溝) 擦拭、牆壁(角)及地板清掃、拖地。
B.天花板:灰塵及蜘蛛網。
C.室內機(器)具:黑板四周(含上緣,板溝)、電視、書櫃、置物櫃、氣窗、冷氣…等擦拭乾淨。
D.講桌、課桌椅:抽屜內清空、擦拭、排列整齊。
(2) 教室外:走廊地板、平台、天花板、鞋櫃、置物櫃清掃整理同室內規定。
4. 一般規定:
(1) 資源回收物請確實配合分類回收(校內資源回收室開放時間,為每日08:00~17:00)。
(2) 室內、外區域地板、走廊如有不易清除之汙漬,可至生活輔導組S101領取去汙粉,以利清洗去汙。
(3) 教室內、外,掃地器具若有損壞,敬請繳回衛生保健組,以利數量管制及更新。
(4) 打掃完畢,掃具使用完畢後歸回工具櫃置放並請擺放整齊。
(5) 導師請協助督導清潔,檢查完畢請在班級大掃除檢核表上簽名確認。打掃完畢請立刻將班級大掃除檢核表交回生活輔導組C104(最晚當日17:00前要交回),生活輔導組會派員前往檢查,若檢查未通過,另外開通知單請班級重新打掃,若有問題請來電詢問,06-25321066轉校內分機222。
(6) 重掃檢查未通過、未大掃除的班級經通知補掃,於規定期限內未完成或補掃檢查未通過,本組將指定時間由全班進行服務學習2小時,未完成服務學習2小時者,依本校學生獎懲辦法第七條第一款「獲書面告誡且應接受教育訓練、心理輔導或勞作教育,卻無故未完成者。」予以申誡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