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為落實教育平權推動「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配套措施方案」於113年2月起本國籍就讀私立大專校院學士班(含七技4~7年級)在校學生,每學期日間部定額減免1.75萬;進修部每學分之學分費減免50%同學不需提出申請,由學校統一扣減於繳費單上(註冊單會加註『行政院減免學雜費』)。
定額減免只有【弱勢助學金】、【農漁民子女獎助金】可以重複加碼補助,但與其他政府機關之獎助金,僅能擇一擇優請領。
※提醒弱勢助學金於每年11月查調資格不符合者,當學期因已過各類身分減免申請期限,只能保留定額減免,故學生須先確認自己是否符合弱勢助學金的資格再選擇要申請哪一種補助。
如選擇領取其他政府補助者,不要繳費或就學貸款,請至學務處生輔組取消定額減免,再至出納組更改註冊繳費單。
提供『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定額減免說明及一覽表』資料供師生參考。